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利潤分配管理制度,明確公司應重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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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利潤分配管理制度,明確公司應重視投資者回報,制定持續穩定的分紅政策。公司優先采用現金分紅方式,現金分紅條件包括當年可分配利潤為正值、現金流充裕等。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每年以現金形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10%。公司可進行年度或中期分紅,利潤分配方案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后2個月內完成派發。制度還規定了利潤分配決策程序、監督機制及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