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熱議!海森藥業(001367):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原標題:海森藥業:關于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證券
原標題:海森藥業:關于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資料圖片)
證券代碼:001367 證券簡稱:海森藥業 公告編號:2025-061
浙江海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代亞先生、張勝權先生、樓巖軍先生、潘愛娟女士、胡康康先生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1、持有浙江海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97,68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641%)的董事代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12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670%)的副總經理張勝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12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670%)的副總經理樓巖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68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641%)的財務總監潘愛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7,68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641%)的董事會秘書胡康康先生,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即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124,32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816%)。
2、上述擬減持股份均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份(含相應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增加股份),已于2025年10月30日上市流通。
公司近日分別收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代亞先生、張勝權先生、樓巖軍先生、潘愛娟女士、胡康康先生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根據《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號——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相關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一、本次擬減持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
序號股東名稱職務持股數量(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持有無限售股份數量(股)1代亞董事97,6800.064124,4202張勝權副總經理102,1200.067025,5303樓巖軍副總經理102,1200.067025,5304潘愛娟財務總監97,6800.064124,4205胡康康董事會秘書97,6800.064124,420合計497,2800.3264124,320 注:上表如出現總數與分項數值之和不符的情況,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減持計劃
1、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要
2、減持方式及減持情況:
序號股東名稱減持方式本次計劃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股)本次計劃減持股份不超過公司總%股本比例( )1代亞集中競價交易24,4200.01602張勝權集中競價交易25,5300.01683樓巖軍集中競價交易25,5300.01684潘愛娟集中競價交易24,4200.01605胡康康集中競價交易24,4200.0160合計124,3200.0816 注1:上表如出現總數與分項數值之和不符的情況,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上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擬減持股數未超過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
注3:減持期間如公司有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上述擬減持股份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
3、減持期間:自本減持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即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規定不得進行減持的期間除外。
4、股份來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包含前述股份因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5、減持價格區間:依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6、代亞先生、張勝權先生、樓巖軍先生、潘愛娟女士、胡康康先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號——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第九條規定的情形。
(二)承諾及履行情況
代亞先生、張勝權先生、樓巖軍先生、潘愛娟女士、胡康康先生作為公司2024年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在股權激勵股份授予時的承諾:
激勵對象承諾,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不符合授予權益或行使權益安排的,本人自相關信息披露文件被確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后,將由股權激勵計劃所獲得的全部利益返還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承諾正常履行中,本次減持股份計劃不存在違反上述承諾的情形。
三、相關風險提示
1、上述股東將根據自身情況、市場情況和公司股價情況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或何時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因此,本次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價格、數量的不確定性。
2、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號——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董事會將督促上述股東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承諾合規減持,并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3、上述股東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也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四、備查文件
代亞先生、張勝權先生、樓巖軍先生、潘愛娟女士、胡康康先生分別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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